2008年2月4日 星期一

曾經 --- 中年後的張艾嘉

 


 張艾嘉,也許可以號稱是最出位的女人--從叛逆少女到金馬影後,從未婚媽媽到兩次婚姻, 
 
從名演員到大導演 … … 她,似乎天生帶著光環,舉手股足間都在製造新聞,賺著人氣。 
 
然而,一夜之間,她就變了,開始隨遇而安,變得平易近人,懂得了享受無處不在的快樂﹔
>
> 更重要的,明白了做普通人的樂趣 ……
> 一切的一切,都從她的愛子被綁架開始。
> 張艾嘉在綁架案結案之後,面對媒體有這樣一番話:"一直以為最重要的是盛名,
> 時時處處想保持常青,不管是婚姻還是兒子,都當作了自身招牌的一點金漆,
> 從未將自己從高處放下,好好審視一下生活。
> 直到兒子的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,方才明了最珍貴的財富並非那個熠熠的金字招牌。
> 結果從相夫到教子處處一敗塗地。
>
> 我是一個餃著金鑰匙出生的孩子:外祖父曾任台灣高官,父親是空軍軍官,
> 母親是台灣著名的大美人。出生不久,我就跟著母親去美國定居接受教育。
> 16歲那年,我不再樂意讀書,覺得娛樂圈五彩繽紛,便回到台灣一腳踏了進去。
> 21歲,便成為了金馬獎最佳女配角,隨後又兩次榮獲金馬獎最佳女主角。
> 別人追逐一輩子而不可得的東西,于我而言,手到擒來得順理成章。
> 在鮮花和掌聲中,我也越來越喜歡這種被眾人追捧的感覺。
> 我告訴自己,來這世上走一遭,一定要盡情享受最榮耀最輝煌的一切。
> 那時年少輕狂,覺得能配上自己的男人,似乎只有名聲赫赫的音樂教父羅大佑了。
>
> 與羅大佑交往,純粹是為了拉風,為了讓人羨慕,卻沒有過任何長久發展、終生廝守的念頭。
>
> 那時的我,的確充滿魅力,漂亮、成功 …… 男人心目中完美愛人必須具備的條件
> 我幾乎全部都有。
> 羅大佑也不例外,在我與他的初戀女友之間,他最終選擇了我。
> 我覺得這是意料之中的,任何一個男人都應該毫不猶豫地選我。
>
> 然後,我與羅大佑風光無限地同入同出,盡情地享受被所有男人凝視、被所有女人嫉妒的快感。
> 我與羅大佑的戀情不像是感情,更像一件璀璨奪目的首飾。
> 可是,一個女人,自然不能只有一件首飾吧?
> 於是,影壇帥哥、商界精英、政壇要人 …… 隔三岔五就隨著他們一起接受眾人矚目。
> 忘記了自己還有個男友叫羅大佑,不記得上次見他是什麼時候,遺忘了他的生日是幾月幾號,
>
> 甚至,會挽著別的男友在公眾場合與他不期而遇,沖著一臉尷尬的他嫣然一笑,
> 似乎,他只是一個一面之交的普通朋友。
> 可是,羅大佑是個傳統的熱血男子,腦子里根深蒂固的是夫妻恩愛,
> 苦也甜、相看兩不厭的思想。對于我的遊戲人間,他無所適從。
> 可他真的喜歡我,於是他提出要娶我。結婚對我而言似乎遙不可及,
> 我沒有把自己交給任何男人的計劃。可是,羅大佑真心實意想要娶我,他的確是想
> 與我廝守,好好照顧我的。不知道是因為心軟,還是覺得與羅大佑的聯姻堪稱更閃爍的招牌,
>
> 我答應了他的求婚。 我們的婚禮自然轟轟烈烈。
> 羅大佑不是個張揚的人,可是我喜歡鋪張奢華的感覺,
> 於是,他給我訂制了法國最新款的婚紗,連裙腳都綴滿了璀璨的鑽石,
> 婚禮就像一個女王的加冕儀式,我還戴上了鑽石王冠。
> 我就是要讓所有的男人失落,讓所有的女人嫉妒。
>
> 大家都說新娘應該矜持,可我的一言一行都囂張,我肆無忌憚地笑,和熟識的來賓
> 開著玩笑,舉著一杯香檳風一樣地穿來踱去show著自己的滿身寶石。
> 可憐的新郎一直在到處找我。婚禮還沒開始,他已經大汗淋灕了。
> 最後總算禮畢,可在來賓散去以後,我倆在洞房花燭的甜蜜纏綿前,
> 先開始了婚後的第一次"談判":他希望我退出娛樂圈,安心在家早日為人母,
> 然後相夫教子,做個新時代的傳統女性﹔我嗤之以鼻,
> 反問他一年掙的錢是不是比我多?告訴他我一不會放棄事業,二不會那麼早當媽媽。
>
> 談到最後僵住了,他很艱難地從嘴巴裡擠出一句話:"你到底是不是個女人? "
> 我跳起來大罵他混蛋,摔碎了洞房裡鎮風水的鏡子,
> 在凌晨3 點穿著一身婚紗沖出門找了家陌 生小酒吧開始放縱。
>
> 第二天早上,當羅大佑找到醉醺醺的我時,他都快哭了,像哄孩子一樣把我哄回家後,
> 他再也不敢跟我有任何衝突。不過,只要出席什麼大型典禮,我會很淑女地穿上禮服,
> 賢淑地挽著他的手準點出現,讓所有人都知道我們多麼恩愛、多麼默契--羅大佑是我老公,
> 我有面子!典禮終了,興之所至,我會轉眼消失,穿著晚禮服出現在地下音樂吧,
> 留他一人心急如焚地到處尋找。
>
> 有時,我會心軟,于是在家乖乖做幾天乖老婆。
> 一開始,他異想天開以為我懂事了、轉性了,眉開眼笑地在家陪我,
> 可乖不了幾天,我就會故伎重施地打回原型 ……
>
>
> (II) 當未婚媽媽,生最炫耀的兒子
>
> 新婚夫妻,多半還能寬容相處,可隨著婚姻的年輪跨過一輪又一輪,耐心便慢慢失去。
> 對于我的個性,羅大佑越來越反感,也開始越來越頻繁地訓斥我。
> 到第三年的時候,當他得知我要去加入天體協會的時候,終于怒不可遏地第一次動用了暴力。
> 夫妻之間,一旦暴力開了頭,必然會愈演愈烈。
>
> 每次戰爭過後,羅大佑都會很後悔的向我道歉,我也會自我檢討,兩人共同維系短暫的安寧。
> 終于,我們打累了,心也累了,最後決定離婚。
> 對他而言,看不住老婆固然丟人,可隔三岔五被老婆打更丟人。
> 然而離婚給羅大佑帶來了極大的打擊,為了逃避世人的流言,他隨後便離開了樂壇,
> 做回了醫生的本行。
>
> 在離開樂壇前,他寫了最後一首歌《是否》:
> "多少次的寂寞掙扎在心頭,只為換回我將遠去的腳步,多少次我忍住胸口的淚水,
> 只是為了告訴我自己我不在乎…… "
> 看著這個年過四旬的男人遠去的背影,我的心里有一點痛,
> 畢竟,這是第一個愛我到願意娶我, 與我分擔憂愁痛苦的男人。
> 音樂是他的生命,可為了這段失敗的婚姻他竟然不惜退出樂壇,可見他的心真的是被我傷透了。
> 不過,他無論如何也不想再呆在台灣樂壇,而是去了香港。
>
> 婚姻的失敗沒給我帶來絲毫悔意,我的性格如故,依然迷醉于萬人景仰,照樣高高在上。
>
> 只是,30歲那年,心態忽然有了微妙的變化-- 我不再滿足于那種飛車勁舞的日子,
> 我忽然很想有個孩子--但是,我沒法定配偶了,誰來幫我這個忙?
>
> 在香港,我認識了王靖雄。他是一個溫文爾雅的紳士。
> 他有四輛不同年代不同款式的哈雷機車,我偶爾發瘋的時候,他會跨上另一輛哈雷,
> 和我一起從街頭呼嘯而過。只是,他是個有婦之夫。那又如何?
> 我從未懷疑過自己的魅力--沒有哪個女人比我更優秀,我看上的就一定要得到。
> 況且,能把男人從婚姻裡挖出來才更見魅力。
> 於是,我旁若無人地開始了與王靖雄的交往。35歲以後,我想當媽媽的念頭越來越固執,
>
> 我等不及了。于是,我未婚先孕。 1990年8月16日 ,我生下兒子王令塵,
> 我給他取了個英文名叫OSCAR(奧斯卡)。
> 從第一次抱他到懷裡,我就為他計劃出了未來的道路--我要他成為最好的童星,
> 讓所有人知道我張艾嘉所擁有的東西全部都是最好的,不管是婚姻還是後代。
> 第二天,王靖雄離婚後正式與我結婚,我的育嬰計劃越發清晰:
> 我要從此開始培養兒子,讓他成為"張艾嘉"這個金字招牌上最耀眼的那點金漆。
>
> 人人都說"三代出貴族",為了培養出兒子的貴族氣質,多從最細微處開始,
> 衣食住行時時處處刻意培養,他稍有不對就馬上糾正。
> 老公說我不像是在養兒子,像是在組裝電腦,把所有最先進最頂級的軟件全部塞進去,
> 卻不知硬盤本身能否容納。
>
> 現在看來,兒子當初真的很可憐,不能和別的小朋友一樣在地上摸爬滾打,
> 因為那是沒有教養的表現,從學會走路開始就得像個紳士,從小就開始穿禮服,
> 學習吃西餐,要記得站在汽車前等待司機拉門,再高興也不許哈哈大笑,
> 只能微笑地表示自己很開心。
>
>
> 為了能讓兒子入讀名校,我還效仿"孟母三遷",搬往嘉多利山居住…… 等到兒子4歲多的時候,
> 小紳士的雛形已經顯山露水了:一口地道的英式英語無可挑剔﹔不管是鋼琴還是小提琴,
> 總能很漂亮地來上一段﹔和我一起去西餐廳,盡管還不能幫我拉椅子,卻一定會等到我落座以後再坐下﹔在學校裡整天都保持乾淨與禮貌,是所有老師公認的"小天使"﹔
> 所有的同學都用仰視的目光看著他…… 雖然我看得出來兒子並不快樂,可我認定這個選擇沒錯。
>
> 隨後,我把兒子推到了大眾面前:兒子5歲那年,我應邀前往泰國北部采訪難民村,
> 我帶兒子隨行,拍攝過程中,我把部分台詞讓兒子背熟,然後將他推到了攝影機前。
> 電視台播放後,香港頓時轟動,所有人都驚為天才。
> 在香港成功後,我隨即帶著兒子殺回台灣,帶他參與了一個國際品牌的童裝展示會,
> 並讓他上台走童裝秀。各大媒體紛紛對此大肆報道,兒子在一夜之間又紅透台灣。
> 往後的日子裡,我利用自己的知名度不遺余力地打造著兒子,而他的表現也處處可圈可點,
> 很快成為了第一童星。
>
>
> (III) 上帝把兒子還給我,我把自由還給兒子
>
> 可是,我忘記了一件事情--香港並非太平盛世,經濟不景氣的時候,
> 最先被別人盯上的就是曝光率高的明星。
> 很不幸,兒子被人盯上了。兒子在九龍城喇沙利道喇沙小學讀四年級,
> 學校離家有一段頗長的路程。平日上下學都有佣人接送,可是,2000年7月5日 ,
> 佣人沒有接到兒子,幾個小時後,接到了最不願接到的電話 ---兒子被綁架了,
> 綁匪開價2000萬元港幣。
>
> 綁匪在電話里的聲音陰森而恐怖:"你兒子現在是童星,你是大導演,他絕對值個價錢,
> 你也拿得出這筆錢。給你3天時間,交錢的地點我會再通知你。
> 別玩花樣,不然,就等著給你兒子收屍吧!
>
> 我頓時癱軟了,我做夢也沒料到,自己的苦心打造竟會給兒子帶來殺身之禍!
> 為了籌集贖金,我緊急賣了樓,取空了所有的銀行存款,可是,才不過800萬元而已。
> 與綁匪在電話里討價還價之後,終于敲定以800萬元成交。盡管綁匪一再威脅不許報警,
> 在再三斟酌後,我們還是通知了東九龍重案組。
> 在警方的授意下,我們以籌措贖金為由向綁匪拖延時間,警方很快通過電話監聽跟蹤查出了綁匪的
> 藏身之處,火速行動將3名綁匪一舉擒獲。
>
> 當我打開兒子藏身的箱子的時候,倒吸一口涼氣---綁匪已經在箱子裡準備好了香燭冥紙,
> 很明顯,他們已經做好了收到錢就撕票的打算。抱著失而復得的兒子,我連哭的力氣都沒有了。
> 此次遭受綁架對兒子造成極大的刺激,他開始神經質地自問:
> 再也不願意與我一起出席任何公眾場合,一回家就鑽進自己的房間鎖上門,
> 就連叫他吃飯也不出來,把飯送到門口也不開門,
> 只允許佣人把飯放在門口,等佣人離開了才偷偷開門自己把飯拿進去。
> 看著以往舉重若輕的兒子如今像一只惴惴不安的小鼠般草木皆兵,我的心疼了又疼。
>
> 當初,我的婚姻招牌沒留住羅大佑﹔如今,我的再婚招牌還會失去曾經活潑靈動的兒子麼?
> 諮詢了無數心理專家,得到的建議只有一個------時間療法。
> 我咽下眼淚,告訴自己:有什麼大不了呢?老天已經對我很寬厚了,把活生生的兒子還給了我。
> 我開始學著用母愛的本能去和他共處,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讓他高興,由著他去做他想做的事情:
> 他擯棄牛排去啃漢堡包﹔請同學回家來鬧得翻天覆地﹔
> 和那些以前我嗤之以鼻的不富貴沒氣質的同學打成一團﹔
> 他開始穿便宜的T恤和牛仔褲﹔不再把頭髮三七分得細致、梳得一 絲不苟﹔
> 不在我的監督下練樂器、苦著臉去聽交響樂 …… 假日的時候,我帶他出去旅游,
> 不再帶他去這個博物館那個藝術宮。我放任他自己挑選目的地和所有的旅游項目。
>
> 有一次游迪斯尼樂園,他拖我陪他坐在過山車的第一排,隨著過山車的翻滾倒轉,
> 我們情不自禁一起尖叫,兒子緊緊攥著我的手,攥得很緊很緊,仿佛將他所有的力量和希望都寄托在這一握上。 下了過山車,手依然沒有鬆緊開,我彎下腰將兒子一把摟進懷裡,
> 他攬住我的脖子,臉蛋貼在我的脖子上,呼吸一絲一絲地縈繞著我的耳畔。
>
> 好久都沒有這樣抱過兒子了……。
>
> 還有一次在埃及,我們騎著一頭駱駝,在金字塔前面端詳獅身人面像,兒子坐在前面,
> 靠在我懷里,駱駝脖子上的鬃毛蹭得他的小腿發癢,我讓他將腿盤起來,半躺在我的懷里,
> 左手幫他撫摸著蹭紅的小腿,右手輕輕摸著他的頭髮。
> 兒子忽然動了動,將腦袋往我的胸前擠了擠,夢囈般道:"媽媽,謝謝"!
> "我讓他成為全校最優秀的學生,他沒有謝謝我﹔我讓他成為第一童星,他沒有謝謝我﹔
> 我傾家蕩產去交贖金,他也沒有謝謝我;
> 可就在落日大漠里,靠在我懷里的時候,他那麼由衷地感謝我。
>
> 一句謝謝,頓時讓我覺得所有的榮耀都無法與之相提並論。
>
> 我發覺這樣的生活才是兒子真正覺得幸福和滿足的日子。
> 三年的恢復,兒子終于痊愈了。
> 隨著兒子的改變,我身上也在發生著本質的變化,
> 我不再張揚,學會了理解和同情,變得成熟和內斂,
> 難怪外界都評論我是一個因為痛苦而長大的媽媽。
> 在朋友們的勸說下,他終于重新操起了吉他。
> 熙熙攘攘,皆為利來﹔攘攘熙熙,皆為名往。 以前,我就是攘攘熙熙中的一分子,
>
> 人生沒有彩排,也無法試演,每個人只能演這麼一次!
> 不要老是責怪別人的不是,請先反省自己的過錯再下定語。
> 恨,無法使自己心寬;譏笑,不能讓自己聰明。
> 缺了口的圓雖不完美,但它仍然代表圓融;
> 只要心中有愛,我們就是世上快樂人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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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檬短評:


1.曾有荒唐的過去,才有現在的張艾嘉,但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像他一樣能記取教訓再出發的。請珍惜你自己人生的每一刻。


2.一個錯誤的發生,一定是2個以上的人、事、物所致,最好不要認為是別人的錯,只有把錯攬在自己身上,你才會成長。同樣的錯在你還沒有學會面對前,它一定會再來找你。不二過,會讓你進步得更快。


3.在別人為你作什麼之前,先想想你為了別人作了什麼。我相信所有的交流就是資產交換的會計處理,一定有fair value,同是會計人的你,不要忘了應計負債要設算利息(而長遠來看,利率是遠高於短期利率的),請不要吝於對他人熱情,請無私的付出,付出所得到的快樂,無價。